乌鲁木齐多举措确保农贸市场正常经营
    掌上乌鲁木齐
    2020/8/2 17:25:10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 8月2日17时,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目前乌鲁木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答记者问。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美文说,目前,全市农贸市场都正常经营。农贸市场人员流动性大、接触频繁,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区域。乌鲁木齐市高度重视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护指南要求,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区(县)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监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方及场内经营者担负起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

  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市场管理者、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在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体温测量、信息登记、车辆消毒后方可入场,同时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分时段控制。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手部消毒等防疫要求,加强日常体温抽查,尽量减少集体活动,防止人员聚集。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每周对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上岗。

  三是加大环境管理。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定期消毒,每日开业前和闭市后对经营场所和工具等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对市场交易场所,特别是冷鲜产品交易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以及冷冻产品的监测和管理力度。加强市场防疫设施配备,对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运。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加大对进口食品特别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食品核酸抽样检验力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科学应对突发状况。

  在做好乌鲁木齐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按照国务院关于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相关指南的要求,对全市农贸市场开展以下消杀工作:

  一是公共物体表面消杀。门把手、电梯按键、扶梯把手、称量工具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拖布和抹布等保洁用品专区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二是货物运输消杀。从业人员做好手卫生,保持运输工具清洁。运输工具在转运后及时清洁消毒,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三是摊位、档口的消杀。市场开办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场内经营者在专业人士指导和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每天营业后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四是加工工具清洁消毒。砧板、刀、剪刀、刮鳞器、绞肉机、锯(切)骨机、称量工具及盛装容器等,保持清洁卫生。每次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每日进行全面消毒。

  五是重点区域的消杀。活鱼交易与宰杀分离,水产品交易区与分割加工区分离,均实施物理隔离。每批宰杀结束后,应当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处理。

  六是冰箱(柜)的卫生保洁。保持冰箱(柜)外表面清洁,定期清理冰箱(柜)内部。清理时将冰箱(柜)内物品清空,断电、恢复至室温,冰箱内表面可用医用酒精或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

    来    源:乌鲁木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