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扫描】专项整治从现在开始
    掌上佳木斯
    2021/7/29 16:58:55

  共享单车已经成为街头一景,因其方便快捷的租用方式受到市民的青睐。但共享单车载人乱象带来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我市公安交警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共享单车、摩托车违规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9日8时30分,佳木斯交警支队郊区大队在长安桥口腔医院路口对摩托车、共享单车违法及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仅2个小时,现场处罚共享单车违规载人骑行18人,多数为家长带着孩子骑行。其中有3名未成年骑行者,执勤交警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予以教育、纠正、劝导。

  公安交警提醒:

  1、骑行共享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普通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骑行共享电动车在城区道路内不得带人,违者处50元罚款。

  3、骑行共享电动车需戴好安全头盔,防止意外伤害。

  4、共享单车需在非机动车道骑行,不要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5、骑行共享单车需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逆行、不并行、不追逐、不猛拐、不随意横穿马路。

  6.骑行共享单车减速慢行,注意瞭望,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7、骑行单车不得酒后驾车,骑车过程中如遇身体不适,需及时下车休息。

  8、在使用共享单车后,应把车辆停放在单车指定公共停放区域,不得乱停乱放,不得把车辆停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地方。

  记者 张大炜 摄

  编辑 李宁


    编    辑:李宁
    编    审:许梦
    总监制:高富荣
    来    源:三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