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推出便民利民九项措施
    掌上佳木斯
    2021/3/29 15:27:38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百姓关注点在哪里,检察工作着力点就在哪里。连日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在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过程中,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民生民利民益,推出便民利民九项措施,以最便捷的方式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依托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转变司法理念,树立服务意识,做到企业有需要检察有行动,把检察机关各项护企助企行动转化实效。

  推行检察“一站式”服务。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视频接访平台、举报电话受理平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息查询平台的作用,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主动适应矛盾变化,积极作为,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认真做好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检察业务。开展好检律互动协作工作和检察公开听证工作,促进矛盾化解。依托案件查询系统、检务公开系统和值班律师工作站,方便当事人和律师了解案件进程,保障律师诉讼权益,力争做到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也不用跑”转变。

  突出民生领域保护。发挥检察工作在民生领域的职能作用,在高空抛物、食品卫生、盗窃破坏窨井盖等方面,加大打击力度,确保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舌尖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加大对散布涉疫情虚假信息、妨碍涉疫情管理、制售伪劣防疫物资和假疫苗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主动加强与各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务实开展联合行动,依法“从重从快”。

  强化乡村振兴司法保障。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乡村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有毒有害农产品,非法向农村倾倒废物、垃圾,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立案监督。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和救助的无缝衔接。通过一次性开展权力告知、询问调查、检查鉴定、心理抚慰和综合救助“一条龙”帮扶服务,尽量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注重对涉及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分析和总结,向社会提供预防经验,提高社会预防意识。

  保障群众食药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抗诉等职能,依法快速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严厉惩治犯罪分子,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立案监督,推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堵塞制度管理漏洞,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与法院、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充分发挥诉前程序及“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及时监督纠正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对黑土地的面源污染、废水污染,非法占用、盗挖黑土地资源。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支持和督促起诉等方式,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确保黑土地资源不受破坏。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利用与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建立的协作机制,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协同化解各种类型的行政争议。将当事人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全面细致阅卷审查与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有的放矢推动解决问题、化解争议。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活动,开设法律讲堂、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在群众集中区域设置法律咨询点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观、了解、视察检察机关工作场所、工作职责,监督检察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客户端和新媒体等网络平台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渠道,实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网和微信公众号,群众可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服务平台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李加龙 记者 陈钰

  编辑 罗毅刚


    编    辑:罗毅刚
    编    审:许梦
    总监制:高富荣
    来    源:佳木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