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推进案件管理工作
    掌上佳木斯
    2020/8/12 11:09:10

  近年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着重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优势,综合运用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核查等方式,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软约束”成为“硬制约”,促进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检察系统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推动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地落实。

  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助推案件质量提升。桦川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同步监督,纠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文书制作使用等问题,并实时对案件流程中出现的红、黄灯预警、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或错漏、案件流程缺失等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以口头提示或制作《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的方式向业务部门通报。为进一步深化监管工作效能,该院将流程监控工作、检察业务数据统计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形成合力,指导督促办案人员及时、规范公开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日志和台账,将发现的问题逐案登记,定期汇总、分析,并及时向办案部门通报情况,实现监控工作全程留痕。定期将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并及时与业务部门召开座谈会交流意见,进而督促办案部门强化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检察决策提供依据。近年来,该院一直努力加强对业务数据填录环节和源头信息的质量控制,在此基础上,利用统一应用系统的数据统计和案件信息资源,对业务运行态势的评价性、专题性进行分析研判,真正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参谋作用。加强和规范统计信息监管工作,每季度撰写一篇案件数据态势变化分析报告,并将当前存案件办理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统计子系统中的“案件信息传递审核”等功能,每日对案件信息的填录、变更等情况进行审核。2020年上半年,该院积极开展案卡填录专项督察和自检自查。根据高检院工作部署和省、市院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本院案卡填录专项核查工作,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案件信息填录存在的假、错、漏、迟等突出问题进行定期排查,对是否涉及疫情防控等19类案件案卡填录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数据准确。同时,对重点数据填录错误,影响统计报表生成的情况,形成问题台账,并作为案件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实行案卡填录通报制,对案卡填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引起重视办案人员和案卡填录人员重视,确保案卡填录工作的质量。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该院案管部门在案件办结后积极开展质量评查,全面评查案件的办案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成立专门评查小组,提高评查质量和效率,并根据案件质量高低进行打分或评级,激励或督促办案检察官提高办案质量。制定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细则,明确评查种类、程序、标准及结果运用。坚持自查和评查相结合,办案部门负责组织员额检察官对年度办理的全部实体案件进行自查,评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办案部门,随机选取一定数量或者比例案件进行常规抽查,并随机分配给评查员,要求评查员一案一形成评查报告。同时,将质量评查与流程监控相融合,由线下向线上延伸探索,在案件实体处理正确的前提下,对在流程监控等管理活动中发现存在严重程序违规等问题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严格评查标准,坚持审慎态度,对拟评定为一般瑕疵、严重瑕疵和不合格的案件,逐案进行专题讨论,审慎认定问题。

  特约通讯员赵新

  编辑 苏莞荃 罗毅刚


    编    辑:罗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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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监制:高富荣
    来    源:佳木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