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300元的罚款让企业陷入困境 检察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助力复工复产
    掌上佳木斯
    2020/5/6 14:42:25

  “对我们这样的小企业,减免了6万多元的罚款,真不是个一个小数目,,尤其是疫情当前,感谢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的支持,这回终于可以安心的复工复产了,谢谢你们了。”

  在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的调解室,当着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面,两家企业负责人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爽快地签下了调解协议。


  这是一起涉生态环境的行政处罚案件。执法部门因市郊区两家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于2019年9月19日,对两家企业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87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两家企业因对处罚数额不服,分别向市郊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走访复工复产企业过程中,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发现该案件线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强要求,当前正处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节点,八万多元的罚款对这两个小企业是个很大的负担,势必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检察机关按照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力争化解矛盾,共克疫情时艰,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八万多的罚款对于我们小企业真的很困难。”企业负责人对前来走访的副检察长刘建平说道。办案检察官查阅了本案卷宗后,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走访,了解到两家涉案企业均属于小微企业,每年可以解决周边剩余劳动力30余人的就业问题,当前正处于疫情复工复产阶段,无法负担八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数额,同时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粉尘污染环节进行了整改。综合以上情况,办案检察官积极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进行请示汇报,征求指导意见,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乔传忠听取汇报后,组织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论证分析,最终形成根据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两家企业已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情形,可以依法提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办案意见。

  “当前国家在疫情期间正在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我们也理解企业的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对企业的处罚幅度进行调整。”执法人员表示。

  “我们一定按期缴纳罚金,及时整改污染问题,抓紧复工复产,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立即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两家企业负责人真诚的说道。

  经过与执法部门和两家企业负责人充分沟通后,在办案检察官提出减轻行政处罚的调解方案。通过积极调解、充分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和解,每家企业87300万元罚款变更为2万元,并于现场签署调解协议。

  根据检察机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将涉民营企业的行政案件纳入化解行政争议重点工作中,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排忧解难,化解纠纷,既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又兼顾企业的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该案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行政实质性化解案件,也是全市办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黄鑫 特约通讯员 彭计勇

  编辑 刘发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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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监制:高富荣
    来    源:佳木斯日报